炒房補稅 台中高雄最後通牒

更新日期:2011/03/17 03:12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中區國稅局長鄭義和16日表示,已經鎖定台中市七期重劃區35個建案進行查核,過去5年內只要買賣預售屋的投資客,從4月1日起全面查核。

 

高雄市國稅局副局長李文發則表示,已經共計鎖定52件地產交易案件追查,6月底以前主動申報補稅,就可免罰。

 

除了北市國稅局之外,包括北區、中區以及高雄市國稅局,都從今年起開始嚴查轄區內的買賣預售屋未申報所得案件,北區先鎖定新北市新板特區、新莊、林口、三峽等地查核,中區則是台中七期重劃區,高雄則針對美術館附近建案追查。

 

鄭義和指出,台中七期14家建商從95~98年度至今,共計35個建案必須在週五(18日)提出客戶預售屋轉手資料,目前已經有1家建商提供2個建案的資料,經查核之後共18筆轉手資料,國稅局會從4月份開始查核,因此如果在追查期間,有轉手買賣預售屋者,最好主動補申報,只需補稅以及利息,否則全部都會懲以0.5倍的補稅額,對投資客更不划算。

 

中區國稅局去年底以來,先鎖定成屋交易但未申報的個案查核,查獲9件個人合建分屋案件,以及個人買賣房屋6戶以下82件,所得稅部分共計補稅1.9億元,全部都罰0.5倍,至於97年以後每年交易6戶以上,輔導262件,其中20家補登記為營業人,補徵894萬元稅額,罰鍰18萬元。

 

李文發則表示,經全部清查之後,總計查獲42件預售屋、10件成屋個案,幾乎集中在美術館附近建案,其中34件為99年度的買賣案,國稅局已經備好資料,去年度轉手預售屋的投資人,只要在5月如實申報綜所稅,就沒有懲罰的問題,但其他以往年度的預售屋轉手案件,納稅人最好主動自行補繳,國稅局最後通牒為6月底,若未在期限內申報者,全都懲罰漏稅額的0.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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