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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徵空地稅 財長:地點集中北部
更新日期:
2010/10/25 12:08陳林幸虹
為避免財團養地,財政部採納賦改會的建議,將從明年開始,恢復對私有閒置空地課徵地價稅。財政部近期更和內政部協調,考慮恢復課徵已停徵25年的空地稅,稅金是地價稅的2到5倍。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25日)在立法院表示,課徵空地稅將「因地制宜」,非全面性,地點集中在北部某些特定地區。
台灣曾課徵空地稅,但在1985年,因為房地產不景氣,行政院發函地方政府免課,並持續至現今。不過,近幾年台灣房地產市場交易熱絡,有些地區的價格居高不下,為避免財團養地賺取增值暴利,財政部已經和內政部取得共識,恢復課徵空地稅,現在就等行政院點頭。
財政部長李述德說:『(原音)空地稅的問題是在75年是由行政院一個函釋下去,希望暫停所有空地稅的問題。目前因為社會的期待,整個經濟背景環境都不一樣,目前我們正在檢討這個解釋令是否做進一步的修正。但因為牽涉內政部的權責,平均地權條例的主管機關,目前正在做研議。』
李述德也表示,由於並非全台土地價格飆漲,因此開徵空地稅是「因地制宜」,各縣市政府可依照需求加徵。他說:『(原音)以目前一般了解,大概就只有北部這些地區、特殊的點有這些狀況,不是全面的,新北市幾個點,台北市幾個點。』
以台北市某閒置土地的地價達新台幣10億元為例,目前適用的地價稅稅率是千分之55,只須繳稅新台幣不到4千萬元;但加徵空地稅後,稅金增加2到5倍,將一躍至7千多萬元,最多可徵近2億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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