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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算豪宅? 吳揆:兩億以上是「豪中之豪」
更新日期:
2010/10/05 19:35
房價問題曾經是吳內閣票選的十大民怨,閣揆吳敦義今天在立法院表示,豪宅很難定義,不過房價如果超過兩億,那就應該算是「豪中之豪」。面對立委追問有沒有可能課徵豪宅稅,吳揆表示,行政院也在考慮,對於某些「超高價值」的豪宅,可以提高稅率。(李人岳報導)
究竟多少房價以上的房子才算是豪宅?閣揆吳敦義在回答立委廖國棟的質詢時表示,豪宅很難訂定標準,不過超過兩億元的房子,應該可以算是「豪中之豪」。
廖國棟追問吳揆,有沒有可能考慮開徵豪宅稅?吳敦義說,過去有幾個縣市考慮過,不過都沒有貫徹,行政院也在考慮,對某些「超高價值」的豪宅,可以稍微提高稅率。
廖國棟認為,為了避免建商囤積土地,政府應該加以控管,國有地應該「只租不售」,吳敦義表示,具體的做法應該由財政部考量,包括設定地上權就是一種方式,也可以在地上權附加條件,蓋公寓或住宅並且租給弱勢同胞,都是積極規劃的選項。吳敦義指出,民眾購屋如果是自住而非投資,政府應該有優惠鼓勵,不過對於投資戶,就會在金融上採取風險控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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