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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循環信用卡友 可申請分期、信貸方案

更新日期:2010/10/21 04:11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你是長期使用循環信用的卡債族嗎?自本月26日起,銀行必須提供「信用卡分期」及「信貸」的轉換機制,近來各銀行已陸續公告提醒持卡人這項權益,但必須注意的是,申請前提是使用循環信用已滿一年,而且在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沒有不良信用紀錄,否則還是無法申請轉換。

 

為了讓長期使用循環信用利率的持卡人有機會降低利息負擔,主管機關要求修訂相關管理辦法,提供持卡人「信用卡長期循環轉換機制」,自10月26日起, 只要是符合「連續使用信用卡循環信用達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內在聯徵中心無帳款遲繳或信用不良紀錄」的持卡人,就可以向該使用循環信用的銀行,申請轉換成利率較低的「信用卡分期」。

 

近來多家民營銀行都已陸續公告,銀行業者指出,符合申請條件的持卡人,如果申請「信用卡分期方案」,就依據最近一期帳單的循環信用餘額,並無金額限制,還款期數最低6期、最長30期;如果最近一期帳單金額達10萬元,可選擇申請「信用貸款方案」。

 

至於利率,銀行業者強調,必須依照持卡人現有的差別利率水準,以及信用狀況訂定,但絕對比使用循環信用更優惠。

 

不過,銀行提醒持卡人,是否要選擇轉換機制,還是得事先評估每月的還款能力,因為使用循環信用時,有多餘的錢就多還些,若是手頭不方便就只繳最低金額。

 

相反的,如果申請轉換,選定了還款期數,就得按月繳交固定的金額,一旦有一個月沒有按時繳款,就會立刻在聯徵中心留下不良信用紀錄,進而影響未來的差別利率水準,而且申請了之後就無法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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