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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後賣房 不列入
更新日期:
2011/03/04 00:17【台北訊】
財政部推動奢侈稅快馬加鞭,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昨天說,昨天邀產官學座談後,昨天將討論法條內容,最快下周送行政院。他也表達有信心在下半年讓奢侈稅上路。
至於奢侈稅內容,張盛和表示,除了是否要回溯既往仍有待討論外,對持有未逾兩年就轉手的非自用不動產交易課徵十%到十五%的奢侈稅,目前仍以兩年為主,不考慮延長為三年,也不考慮設定落日條款。財政部也會考量設定排除條款,例如繼承後賣房就不列入。
根據財政部公布的資料顯示,課徵奢侈稅將鎖定持有兩年內非自用住宅的房屋及其座落基地、空地移轉課稅。其中未滿一年移轉時課徵十五%,滿一年不滿兩年課徵十%。
另外,對於高額消費的貨物,例如小客車、遊艇、直升機、飛機、超輕型載具單價在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上,龜殼、玳瑁、珊瑚、象牙、皮草、家具單價在五十萬元以上的部分,課十%的特種消費稅;對於入會費在五十萬元以上的部分,也課以十%的特種消費稅。
張盛和說,討論過程焦點仍在非自用住宅短期移轉課奢侈稅議題上,不過,財政部強調,全台只有兩萬戶約三%左右受影響,鎖定的是短期投機行為,只要是自住用途,不管是住豪宅華廈都不課奢侈稅,與會人士都表示可以瞭解。
張盛和說,全台灣七到八成的人都只有一棟房子,這樣的負擔都已經讓大家有點吃不消了,但有三%約兩萬戶的少數投資客卻有財力「短進短出」,讓房價不斷高漲,財政部因而推動奢侈稅。
張盛和說,奢侈稅也會訂定排除特殊情況,到底哪些情形不屬於投資,會在今天擬定草案時一併討論。例如繼承房產後兩年內出售就不是投資,財政部會仔細考慮特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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