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局結合地方政府運用國有地

更新日期:2010/09/21 11:45

(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21日電)國有財產局結合地方政府共同運用閒置國有房地,除由財政部長李述德致函地方首長宣導觀念外,國產局與各縣市政府經營收費停車場,已辦理22處、63筆、土地面積6.48公頃。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表示,為提升政府公有財產管理效能,近年來積極辦理國產管理興革業務,期能達成「有產不閒置」、「運用增效能」目標,並以「長期開發、短期運用」為主要策略。

 

國產局說,在出租、委託經營、委託管理、合作經營等各種多元運用方式中,以釋出國有不動產結合各地方政府共同辦理績效最為顯著,如委託辦理環境綠美化、合作經營平面式停車場或合作招商開發等,除可加速地方建設發展,更可發揮培養稅源、充裕收入效果。

 

國產局表示,無論總局或所屬分支機構,都已洽各縣市政府相關部門舉行說明會,行銷運用國有土地協助地方發展的辦理方式。

 

國產局指出,李述德更親自致函各縣市首長,以台北市原公賣局中山配銷處閒置房地委託台北市政府辦理空間活化再利用,藉引進文化創意產業活力,創造多元都會人文風貌為例,宣導運用國有閒置房地辦理合作或委託改良利用,以帶動地方經濟、商業活動或文化藝術產業發展。

 

國產局說,光是與各縣市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合作闢建經營平面式收費臨時停車場,已累積辦理22處、63筆、土地面積6.48公頃。

 

其他與各縣市政府以合作或委託等辦理開發利用的案子,內容涵蓋有興建觀光旅館、市場改建、渡假園區、商場、展覽場、文化園區、產業園區等。

 

國產局說,除已辦理的多起案子外,近來更陸續有原公賣局屏東菸廠房地活化利用、台東市原台汽舊站土地開發為電影城、苗栗通宵海水浴場週邊國有土地興建海邊渡假飯店、台北縣淡水紅毛城附近國有土地開發為觀光藝文中心、樹林火車站附近商業區土地開發利用等案,與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研議中。9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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