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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條例 增炒地皮條款
更新日期:
2011/03/04 09:45記者賴昭穎、陳洛薇/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天公布「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俗稱奢侈稅條例),加重打房力道,除了針對持有不到兩年出售的非自用住宅課徵百分之十、十五的重稅,還增列「炒地皮條款」,持有空地不滿兩年轉手,也會被課稅,最快七月一日生效。
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昨天表示,財政部最快下周將奢侈稅條例草案提報行政院,再送交立法院審議,最快七月一日生效。
奢侈稅草案除了鎖定二年內出售的非自用住宅,連短期炒作空地也要課奢侈稅。官員解釋,未來土地只要不做建築用,或做為臨時停車場、綠地、廣場、公園等用途,使用性質與應作為「建築用」的目的不符,二年內出售統統要課奢侈稅。
官員說,行政院一月解除「停徵空地稅」禁令,不過,目前為止還沒有地方政府宣布開徵;奢侈稅一旦上路,抑止炒地皮的效果將比空地稅大。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說,這種「特別的銷售稅」,是為了防止房價被刻意炒作,不能說是「打房」,而是避免不公平現象,「政府不會誤傷無辜」。他強調,奢侈稅是針對那種手上可能有幾戶不動產、很短時間轉手來賣,變成房價被炒高的重要力道;國家若無法課徵到這種短期交易、快速累積的財富,也是一種不公平。
至於奢侈稅開徵衝擊近日房市交易,張盛和信心喊話表示,課奢侈稅對營建業短期會有衝擊,但長期是正面發展;奢侈稅大概只會衝擊二萬戶,這些少數人不是撐起房市的力量,因為房市如果只靠這二萬戶炒作,那就很危險了。
奢侈稅若在七月上路後,七月前買房、明年脫手的人會不會被課到稅?他說,是否溯及既往,產生的政策效果不同,必須要做利弊分析,最後由政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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