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預售屋大賺 國稅局查逃漏稅

更新日期:2010/11/11 05:47 方凡

  房地產價格居高不下,投機客炒作是主要原因之一,財政部將從查稅著手,讓投資客無法逃漏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目前已掌握98年度的交易資料,針對賺錢卻沒申報所得的投資客,正在篩選選案查核的案件中,最快也要3個月才會有初步查核結果。

 

  國稅局表示,公共設施或交通輸網陸續完成,鄰近地區的房價就跟著直線上升,精明的投資客早在這些地區佈椿,購入尚在興建中的建案,期待在房地漲價時大賺一筆。

 

  而預售屋的買賣跟一般成屋不同,預售屋完工之前,土地仍為建設公司所有,買方購入的是未來的權利,當建案完工之後,才會把房屋過戶給買方,所以建案完工前的預售屋買賣,屬於權利移轉,依所得稅法定,須課徵所得稅。

 

  國稅局指出,針對這類所得,將透過不同管道,例如:建設公司、政府機關、地方稅捐單位等,蒐集相關課稅資料,進行交叉比對,加強選案查核,以遏止逃漏稅捐。

 

  國稅局並表示,個人處分預售屋時,應以預售屋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的餘額,做為所得依據,用以申報綜所稅;如果有漏報情況,可以在被稽徵機關查獲前,自動補辦繳,就可以免罰。

 

  此外,北區國稅局也指出,以買賣房屋為投資工具,利用買賣房屋來賺取價差,也是造成都會區房價不斷攀升的主因。因此針對以營利為目的,每年買賣戶數6戶以上的投資客,將會納入查稅範圍,並審酌交易頻率、交易目的,來課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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