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社會住宅不能解決高房價問題

更新日期:2010/11/12 09:35

「興建社會住宅不能解決高房價問題」(張雅惠報導)

 

高房價位居民怨之首,雖然台灣的房屋自有率已經超過百分之八十七,但有學者質疑,統計方法比國外寬鬆,因為受訪者只要是住在直系血親的房子都算有自有住宅,調查以「戶」為單位,只要在同一個戶籍當中有人有房子,戶籍中的人都算有自有住宅,學者推估,台灣真實的房屋自有率應該不到七成。今年才成立的「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挾著選舉的大好時機,找了五都候選人背書,同時拜訪總統馬英九,政策於是傳遞到內政部,說要興建社會住宅。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說,兩週之內,會在台北市台北縣找出三到四個基地,預計興建一千戶社會住宅。不過,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卻認為,興建社會住宅不可能解決高房價的問題。

 

要解決弱勢族群居住的問題,張金鶚認為,空屋餘屋擺在眼前,缺乏的是居中媒合的住宅管理系統。

 

政策最怕急救章,最怕空有熱情,卻沒有目標。立委羅淑蕾質詢內政部次長林慈玲究竟大台北地區有多少低收入戶沒有自住宅,林慈玲一時答不上來,內政部的幕僚作業搞不清楚供給和需求,怎能說服出錢的稅納人放手讓內政部興建社會住宅。

 

高房價是房地產的問題,影響價格的因素包括供給需求、市場預期、以及投資客炒作等,解決高房價的方法包括:資金面緊縮,例如提高利率、降低成數,開徵頻繁交易稅,加重資本利得課稅等。興建社會住宅屬於社會福利政策,要讓弱勢族群有屋可住,興建社會住宅只是其中的方法之一,還包括租金補貼、利率減免;弱勢族群之所以弱勢,經常是因為收入過低,與其消極的給他魚吃,還不如積極給他釣竿,教他釣魚,這又跨界到職業訓練,輔導弱勢者職場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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