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幸媛:爭取參與國際空間權利

更新日期:2010/10/02 13:47

(中央社記者郭玫蘭台北2日電)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天說,「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是政府大陸政策最高綱領,政府捍衛台灣人民7大核心利益,包括「有意義的參與國際空間的權利」等。

 

「續與變:2008-2010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在台北大學國際會議中心舉行,是由台北大學與「展望與探索」、「中共研究」兩個雜誌社共同主辦。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致詞時說,「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是總統馬英九大陸政策的最高綱領,以台灣為主,就是堅守台灣的主體性;對人民有利,就是兩岸交流與協商的果實為全民共享,不獨厚大財團。

 

她說,從前年520新政府上台恢復兩岸制度化協商至今,兩岸已簽署了14項協議並達成1項共識,所有的協議,在簽署後行政機關都送立法院接受民意的監督。

 

她說,藉由制度化協商的實踐,推動兩岸關係和解的過程中,政府一定會堅守台灣的尊嚴、中華民國的主權和捍衛中華民國的憲法。

 

賴幸媛說,就政府大陸政策施政目標的歸類來看,台灣人民的核心利益應該包括至少以下幾項:民主、主權、安全。

 

她表示,第四是「對兩岸關係的未來,有自由選擇的權利」。2300萬台灣人民有權利自由選擇及決定台灣的前途,這是台灣朝野的共識,任何一種關於兩岸關係未來的主張,都屬於思想自由、言論自由的範疇,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的保障。

 

第五是「有意義的參與國際空間的權利」。她說,作為地球村的一個成員,台灣人民有權利參與國際事務;有意義的參與國際空間,是大多數台灣人民強烈的期待。

 

她說,第六是「不被歧視的權利」。作為經貿大國,台灣人民有權享有公平競爭的貿易環境,人民享有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權利,台灣享有與貿易夥伴國商簽經濟協議的權利。

 

賴幸媛說,第七是「弱勢者的生存權利」。在經濟區域整合的過程中,台灣的傳統產業、農業、勞工有受保護、不被犧牲的權利。

 

賴幸媛說,也唯有台灣人民的核心利益得到理解、尊重,兩岸關係才能健康地繼續開展,為兩岸和平奠下永久的基礎,讓兩岸關係跨越the point of no return,達到無法逆轉的永久和平。台灣人民的核心利益,就是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基礎。99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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