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網站架構
壹、 計畫緣起

「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緣起於前臺灣省住都處(局)辦理之「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規劃」及「臺中都會區捷運路網細部規劃」,原建議整體路網包含紅、藍、綠三條路線。

民國 88 年因省府組織精簡,本計畫移由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以下簡稱高鐵局)辦理。為藉由捷運軌道運輸紓解及改善交通環境,提高運輸服務水準,均衡都會區發展及提昇生活品質,在考量政府財政負擔及台鐵捷運化與臺中地區公車輔導等相關計畫基礎上,高鐵局自民國 90 年起陸續完成「民間參與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建設可行性研究」及「高鐵臺中站聯外大眾運輸系統檢討規劃」等研究與規劃,研擬臺中都會區捷運系統建設前與建設後之相關發展策略與建設計畫;續以「臺中都會區捷運路網細部規劃」路線成果為基礎,重新考慮未來交通動線及行為之改變,研提「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優先路線(綠線)規劃報告」,期能以都會捷運之效能,配合沿線既有都市發展計畫,帶動地方繁榮。

民國 93 年 11 月 23 日經報奉行政院核定後,本計畫名稱修正為「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另有關本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已於民國 93 年 11 月 30 日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 125 次會議決議為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民國 97 年 9 月 1 日交通部召開本計畫後續推動事宜研商會議,決議由交通部委託臺北市政府辦理後續設計施工事項。交通部、臺北市政府及本府並依據前揭會議結論,於民國 97 年 11 月 15 日完成「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建設與營運三方協議書簽署程序,正式敲定由臺北市政府接續辦理本計畫後續設計、施工等事項,本府則負責營運及土地開發等相關作業。另行政院經建會於 98 年 4 月 20 日召開第 1356 次委員會議審議高鐵局所陳本計畫修正計畫案,並於 98 年 5 月 13 日奉 行政院函示略以「所報『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修正計畫一案,原則同意,並照本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審議結論辦理;該捷運未來營運之財務,應由臺中都會區相關地方政府負責。」,本計畫修正計畫自此獲核定。

 
貳、計畫目標與效益

本計畫為政府「挑戰 2008 :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全島運輸骨幹整建計畫」項下之「各地區軌道 ( 含輕軌 ) 系統整體建設先期計畫」重點工作,亦為「新十大建設」中之北中南捷運之一;依據行政院 2006 年公佈之「 2015 年經濟發展願景」,本計畫不僅為「大投資、大溫暖」之公共建設套案之一,並為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 (2007-2009 年 ) 下重點計畫之一,其衝刺方向為縮短高鐵轉乘時間,強化高快速交通服務,期以落實經濟成長率之目標及帶動區域產業發展,使建設計畫如期如質完成。本計畫亦為「愛台十二建設」之首項-北中南都會區捷運網-中,中部都會區捷運網路(連接臺中、烏日、彰化、豐原、梧棲、大里、霧峰、草屯、南投等地)之優先路線,積極推動完成後將為中部都會區捷運網路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臺中都會區為全臺三大都會區之一,不僅擁有中部科學園區、臺中港、清泉崗機場、 10 幾所大專院校,更有中友百貨、新光三越、廣三 SOGO 、科博館、美術館、逢甲夜市、一中商圈、圓滿戶外劇場、大坑與都會公園等著名風景區等旅遊及觀光景點,加以房地產熱絡,為鄰近鄉鎮就學、就業及投資客投資之首選,引導臺中市邁向兼具文化、藝術、科技、產業、學術、體育、經濟等多面向發展主軸之特色城市。臺中市每年引進許多音樂、藝術、文化、體育、音樂活動,尤其洲際棒球場與圓滿戶外劇場陸續完工後,棒球比賽、元宵燈會、弗列格小人國、杜蘭朵公主、恐龍展 … 等表演與活動更為臺中市每年帶來相當可觀之觀光熱潮,對於城市知名度與經濟發展更是一大助益,再則,輔以完整之都市規劃,皆使臺中市具備成為國際都市之優勢。

臺中市近年來致力推展市區客運路網,然而公車系統因無專用路權,到站時間受道路交通狀況影響,準點性較低,加上班次無法如捷運般密集,又路線彎繞度較高,致使旅行時間較長,座車舒適度與平穩度較低等因素,使得大眾運輸使用率尚待提升。若能引進捷運系統,則可藉由即時之資訊與密集之班次、安全與舒適之品質、突破地區與地形限制等優點,提供良好之運輸服務,進而提升運輸效率,同時,也可吸引外縣市民眾至臺中消費與觀光。

臺中市政府為配合臺中都會區發展策略, 多年來 積極規劃大眾捷運系統路網,期以大眾運輸系統串連鄰近鄉鎮,提供更便捷之運輸服務,進而達紓解 運輸需求、縮短城鄉差距、節省旅行時間與行車成本及減少肇事成本,以打造舒適之居住環境並 引導臺中都會區成為 TOD 之永續城市等目標。歷經 20 年的努力,中部首項捷運建設「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於 98 年 5 月奉行政院核定,相關工程刻正積極展開中,預計 104 年竣工並於 105 通車營運。

「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不僅是一條單純的捷運,更是一條高鐵聯外的交通要道,完工後 將可提高高鐵臺中站區聯外交通及轉乘服務功能。 高鐵已是臺灣西部走廊大動脈,各車站特定區與舊都會區的連結,都有軌道系統的規劃(如:新竹內灣支線、臺南沙崙支線),烏日文心北屯線通車外,可使臺中市與臺灣其它城市快速連結,方便各都會區人潮來臺中市,且將臺中之腹地擴大到臺灣西部,以使與世界接軌。

99 年底臺中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後, 捷運系統更是大臺中市民交通往來重要之 橋樑, 考量臺中地區民眾對於捷運路線延伸至臺中市以外地區的殷切期盼,尤其 彰化市與臺中縣、市往來密切,且大坑地區為風景區,具多元遊憩資源及地方產業觀光價值,為配合整體大眾運輸路網興建時程, 後續路網之規劃將評估延伸路線至大坑風景區與彰化之可行性。

 

參、計畫時程

本計畫於民國 93 年 11 月奉 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於民國 98 年 5 月奉 行政院核定,倘工程推動順利,預計民國 104 年底完工,民國 105 年通車。
 
肆、建設經費與財源

本計畫之經費分擔原則,係依中央對直轄市及各縣市補助辦法之規定辦理。因本計畫之路線大部分位於臺中市轄段,故計畫主體屬臺中市政府,爰中央補助工程經費標準,於扣除自償率後,依臺中市財政級次補助 78% ,屬地方政府負擔之 22% ,由臺中市、縣依里程長度比例分擔。而土地取得經費由地方政府 ( 即臺中縣、市政府 ) 自行負擔。

本計畫所需之建設經費總計 513.9 億元 ( 含用地成本 27.97 億元 ) ,由中央政府分年編列補助款,且臺中縣、市政府依比例編列預算或舉債支應。

 
伍、興建機關與營運方式

依據民 97 年交通部、臺北市政府與臺中市政府簽定 「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建設與營運三方協議書」,本計畫委託由臺北市政府 接續辦理後續設計、施工等事項,臺中市政府府則負責營運及土地開發等相關作業。

另依 據大眾捷運法第 25 條規定,得由臺中市政府成立公營營運機構,辦理捷運系統之營運, 99 年 1 月臺中市政府已成立「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擔任監督與協調捷運興建之任務。未來捷運公司成立後,除可維持捷運系統正常營運外,也將公開招募服務人才,增進臺中都會區就業機會。

 
陸、路線與場站規劃

本計畫東起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二號橋附近,沿松竹路西行跨越臺鐵再左轉至北屯路,沿北屯路至文心路四段路口前右轉文心路,經文心南路由中山醫學大學後方轉到建國北路,並跨越環中路高架橋及穿越中彰快速道路後,沿鐵路北側跨越筏子溪進入高鐵臺中站區, 服務之範圍包括臺中市北屯區、西屯區、南屯區、北區、南區及 臺中縣烏日鄉。通車營運後將可提高高鐵臺中站區聯外交通及轉乘服務功能,促使大臺中地區民眾使用高鐵運輸更為便利,同時亦為臺中都會區運輸走廊重要之運輸系統,可紓解繁忙之市區交通問題,並帶動區域與產業發展,提供民眾便捷之運輸服務。

路線全長約 16.71 公里,總計核定 18 座車站,採高架化方式興建,其中高架段約 15.94 公里,地面段約 0.77 公里。中港路與文心路是臺中市重要交通路段,本計畫沿線除以文心路為主線,行經重要之交通要塞,扮演紓解交通擁擠之角色外,沿線停靠鄰近舊社公園、 南苑公園、圓滿 戶外圓形劇場、大慶車站、臺中生活圈二號道路、高鐵臺中車站專用區內等地,另可提供民眾休閒選擇或轉乘台鐵之需求服務。

 
烏日文心北屯線核定之路線及場站位置詳如下圖與下表所示。
烏日文心北屯線核定之路線及場站位置
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場站位置一覽表

場站

場站位置概述

北屯機廠( 含 G0 站 )

北屯機廠位於松竹路與松竹二號橋交界附近、旱溪西側,而 G0 車站位於北屯機廠範圍內西北側

G3

松竹路與舊社巷交叉路口附近

G4

北屯路上,鄰近舊社公園

G5

文心路與興安路、天津路交叉路口附近

G6

文心路與崇德路交叉路口附近

G7

文心路與大雅路交叉路口附近

G8

文心路與河南路交叉路口附近

G8a

文心路與櫻花路交叉路口附近

G9

文心路與臺中港路交叉路口附近

G10

文心路與大業路交叉路口附近

G10a

文心路與向上路交叉路口附近 (圓滿戶外圓形劇場)

G11

文心路與五權西路交叉路口附近

G12

文心路與文心南五路交叉路口附近,鄰近南苑公園

G13

建國北路與永順路路口附近,鄰臺鐵大慶站

G14

建國北路上,鄰近臺中生活圈二號道路 ( 臺中縣 )

G15

建國北路、興華街 64 巷附近 ( 臺中縣 )

G16

建國北路與光日路交叉口附近 ( 臺中縣 )

G17

臺中「高鐵車站專用區」內 ( 臺中縣 )

 
柒、用地取得方式

依大眾捷運法第 6 條:「大眾捷運系統需用之土地,得依法徵收或撥用之。」,以及第 7 條:「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及其毗鄰地區辦理開發所需之土地,得依有償撥用、協議價購、巿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方式取得之;其依協議價購方式辦理者,主管機關應訂定優惠辦法,經協議不成者,得由主管機關依法報請徵收。」規定辦理。

本計畫之北屯機廠 ( 包含 G0 及 G3 站 ) 之用地係以 採區段徵收方式,而 主線段之用地取得則分兩方面進行:
  一、 場站用地:
  具聯合開發潛力之場、站,將以聯合開發為目標;倘若聯合開發不成,再以協議價購或一般徵收取得。
  二、轉彎段用地:採一般徵收方式取得。
場站聯合開發概念

所謂「聯合開發」, 類似民間的土地合建案,意即地主提供土地、投資人提供建設資金、政府機構提供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獎勵之容積,並在聯合開發主管機關 ( 本計畫為臺中市政府 ) 監督之下,進行捷運場站用地及其毗鄰土地之開發作業。開發完成後,依 (1) 地主土地價值、 (2) 投資人投入成本、 (3) 政府投入之獎勵空間比例,共同分配開發後之建物。透過聯合開發計畫可使投資人、地主之本益比大於一,而政府又能無償取得捷運設施所需之用地,共同創造投資人、地主及政府三贏之開發模式。

臺北捷運之場站聯合開發具顯著之成果,相信臺中捷運可藉由臺北捷運之成功經驗,為臺中帶來三贏之局面。經各面向評估遴選結果,本計畫 聯合開發場站共計 7 站 (8 處 ) ,分別為 G3 站、 G5 站、 G6 站、 G8 站、 G8a 站、 G9(1) 站、 G9(2) 站、 G11 站。因本計畫為高架車站,故捷運設施含月臺、穿堂、出入口及其他必要設施,聯合開發大樓將以捷運出入口共構,而 聯合開發大樓產品係以「市場經濟效益評估」及「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設定, 目前評估以集合式住宅、商用不動產 ( 包括辦公室、商務飯店、百貨公司、購物商場、商店街、美食中心等等 ) 為主,現正由臺北市政府進行概念設計。

依初步規劃,場站規模以樓高 19 層、地下 4 層之大樓為設計構想,實際開發計畫 ( 包括樓層數、開發類別與外觀設計 ) 須俟公開徵求投資人後才能定案,且依實際申請建造執照結果為準。聯合開發大樓產品雖屬於公有不動產,但跟市售房屋一樣,是擁有土地與房屋權狀的 。

 
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聯合開發場站資料表

場站

場站位置概述

基地 面積 (m 2 )

初步設計概念

G3

松竹路與舊社巷交叉路口附近

3951

住宅 + 便利型商業設施

G5

文心路與興安路、天津路交叉路口附近

1956

住宅 + 便利型商業設施

G6

文心路與崇德路交叉路口附近

2953

住宅 + 餐飲型態

G8

文心路與河南路交叉路口附近

2228

住宅 + 商業設施設施

G8a

文心路與櫻花路交叉路口附近

1640

住宅 + 商業設施

G91

文心路與臺中港路交叉路口附近

3932

旅館 + 商業設施

G92

文心路與臺中港路交叉路口附近

4995

辦公 + 商業設施

G11

文心路與五權西路交叉路口附近

4566

辦公 + 商業設施

【場站聯合開發概念圖】

場站聯合開發概念圖
場站聯合開發概念圖2
 
用地之 都市計畫變更
本計畫所需用地之都市計畫變更分為 2 部分:北屯機廠區段徵收都計變更、主線段都計變更,分述如下:
  一、北屯機廠區段徵收都計變更:
 

屬「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 ( 部分農業區、道路用地為都會捷運專用區、捷運系統用地、捷運系統用地兼作廣場使用、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公園兼滯洪池用地、排水道用地、鐵路用地 ) 」案。

用地範圍東起旱溪,西至道路編號 40M-7 計畫道路,南以松竹路為界,北至臺中縣、市交界,該範圍現以農業區為主,總面積為 104.5583 公頃,其中私有土地約 97.06 公頃、佔全區面積 92.83 %,餘為公有土地。本用地範圍將以區段徵收方式取得,並進行整體開發,期藉由都會區捷運之效能及多元機能引入,帶動整體發展。

  二、主線段都計變更:
  屬「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配合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案。
除北屯機廠 ( 含 G0 平面車站 ) 、 G3 車站因併同鄰近農業區,另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並以區段徵收整體開發方式辦理用地取得外,其餘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694 次會議審決事項 ( 不包括 G6 及 G9 車站變更內容 ) 納入第一階段變更, G9 車站納入第二階段變更。
 
第一階段都市計畫變更內容明細表 (面積單位:公頃 )

編號

位置

變更內容

變更理由

備註

原計畫
( 面積 )

新計畫
( 面積 )

1

位於北屯路,鄰近舊社公園

綠地用地

(0.0517)

捷運系統用地兼作道路使用
(0.2952)

配合本捷運建設計畫 G4 車站出入口及相關附屬設施之佈設所需用地,以及為銜接鐵道西側 22M 計畫道路與北屯路,提供轉乘交通之便利性,並考量 G4 車站與台鐵松竹車站連通廊道之設置,將部分綠地用地、道路用地及住宅區一併變更為捷運系統用地兼作道路使用。

1.G4 車站出入口 (1) 。

2. 本捷運系統用地兼作道路使用其南側原則應規劃為道路空間,以銜接鐵道西側 22M 計畫道路與北屯路。

3. 係屬私有土地,依據大眾捷運法第 6 條規定辦理用地取得,即私有土地採徵收方式取得,但不辦理土地開發。

道路用地

(0.2426)

住宅區 (0.0009)


編號

位置

變更內容

變更理由

備註

原計畫
( 面積 )

新計畫
( 面積 )

2

北屯路至文心路四段路口前右轉文心路之路段

變電所用地 (0.0829)

捷運系統用地 3
(0.1679)

配合本捷運建設計畫路線之佈設所需用地。

1. 捷運路線。

2. 係屬台灣電力 ( 股 ) 公司與其他私有土地,依據大眾捷運法第 6 條規定辦理用地取得,即私有土地採徵收方式取得。

3. 本變更內容不影響變電所之營運及使用。

住宅區 (0.0850)

3

文心路與興安路、天津路交叉路口附近

商業區 (0.1956)

捷運系統用地 G5
(0.1956)

配合本捷運建設計畫 G5 車站出入口及相關附屬設施之佈設所需用地。

1.G5 車站。變更範圍為北屯區東山段地號 229( 部分使用 ) 、 230 、 235 、 236 等 4 筆土地。

2. 係屬私有土地,其開發方式依據大眾捷運法第 7 條規定辦理用地取得及土地開發,即私有土地採協議價購方式取得,經協議不成,得依法報請徵收,並於用地取得後,依大眾捷運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土地開發。

4

文心路與大雅路交叉路口附近

綠地用地 (0.0851)

捷運系統用地 G7(0.0851)

配合本捷運建設計畫 G7 車站出入口及相關附屬設施之佈設所需用地。

1.G7 車站。

2. 係屬台灣省臺中農田水利會所有土地,依據大眾捷運法第 6 條規定辦理用地取得,即私有土地採徵收方式取得,但不辦理土地開發。

排水道用地 (0.2195)

捷運系統用地兼作排水道使用 (0.2195)

5

文心路與河南路交叉路口附近

乙種工業區

(0.2228)

捷運系統用地 G8

(0.2228)

配合本捷運建設計畫 G8 車站出入口及相關附屬設施之佈設所需用地。

1.G8 車站。變更範圍為西屯區中仁段地號 31 、 32 、 33 、 34 等 4 筆土地。

2. 係屬私有土地,其開發方式依據大眾捷運法第 7 條規定辦理用地取得及土地開發,即私有土地採協議價購方式取得,經協議不成,得依法報請徵收,並於用地取得後,依大眾捷運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土地開發。

6

文心路與櫻花路交叉路口附近

住宅區 (0.1640)

捷運系統用地 G8a

(0.1640)

 

配合本捷運建設計畫 G8a 車站出入口及相關附屬設施之佈設所需用地。

1.G8a 車站。變更範圍為西屯區中義段地號 1033 、 1034 、 1035( 部分使用 ) 、 1039-21 等 4 筆土地。

2. 係屬私有土地,其開發方式依據大眾捷運法第 7 條規定辦理用地取得及土地開發,即私有土地採協議價購方式取得,經協議不成,得依法報請徵收,並於用地取得後,依大眾捷運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土地開發。

編號

位置

變更內容

變更理由

備註

原計畫
( 面積 )

新計畫
( 面積 )

7

文心路與中港路交叉路口附近

加油站專用區 (0.0130)

捷運系統用地

(0.0130)

配合本捷運建設計畫路線之佈設所需用地。

1. 捷運路線。

2. 係屬私有土地,依據大眾捷運法第 6 條規定辦理用地取得,即私有土地採徵收方式取得。

8

文心路與大業路交叉路口附近

住宅區 (0.1965)

捷運系統用地 G10

(0.1965)

 

配合本捷運建設計畫 G10 車站出入口及相關附屬設施之佈設所需用地。

1.G10 車站。變更範圍為南屯區惠仁段地號 78 之部份土地。

2. 已完成用地取得,但不辦理土地開發。

9

文心路與五權西路交叉路口附近

住宅區 (0.2549)

捷運系統用地 G11

(0.2549)

 

配合本捷運建設計畫 G11 車站出入口及相關附屬設施之佈設所需用地。

1.G11 車站。變更範圍為南屯區大進段地號 860-1 、 861 、 862 、 862-1 、 862-2 、 862-8 、 862-9 、 862-10 等 8 筆土地。

2. 係屬私有土地,其開發方式依據大眾捷運法第 7 條規定辦理用地取得及土地開發,即私有土地採協議價購方式取得,經協議不成,得依法報請徵收,並於用地取得後,依大眾捷運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土地開發。

10

中山醫學大學後方

住宅區 (0.6515)

綠地用地兼作捷運系統使用 (0.8248)

配合本捷運建設計畫路線之佈設所需用地。

1. 捷運路線。

2. 本案原「住宅區」變更為「綠地用地兼作捷運系統使用」部份位於臺中市第 13 期市地重劃範圍內,採市地重劃方式辦理用地取得,原「文大用地」變更為「綠地用地兼作捷運系統使用」部份,將以一般徵收方式辦理。

文大用地 (0.1733)

11

建國北路與永順路路口附近,鄰台鐵大慶站

住宅區 (0.1284)

廣場兼捷運系統用地

(0.1284)

配合本捷運建設計畫 G13 車站出入口及相關附屬設施之佈設所需用地。

1.G13 車站。

2. 本案位於臺中市第 13 期市地重劃範圍內,採市地重劃方式辦理用地取得。

12

位於建國路、興華街 64 巷附近。

機關用地 (0.1318)

 

捷運系統用地 G15

(0.1318)

 

配合本捷運建設計畫 G15 車站出入口及相關附屬設施之佈設所需用地。

1.G15 車站。

2. 係屬中華民國與私有土地,其開發方式依據大眾捷運法第 6 條規定辦理用地取得,即公有土地採撥用方式取得,私有土地採徵收方式取得,但不辦理土地開發。

3. 本案變更後剩餘之機關用地,不影響其他相關單位使用。

註:表內面積應依核定計畫圖實地分割測量面積為準。
 

變更內容示意圖 ( 變更編號 1 、 2)

變更編號 1

變更編號1

比例

變更編號1_2

註:凡本次變更未指明變更部分均依原計畫為準。

變更編號 2

比例

變更編號2_1

 

變更編號2

註:凡本次變更未指明變更部分均依原計畫為準。

變更內容示意圖 ( 變更編號 3 、 4)

變更編號 3

比例

變更編號3_1

變更編號3

註:凡本次變更未指明變更部分均依原計畫為準。

變更編號 4

比例變更編號4-1

變更編號4

註:凡本次變更未指明變更部分均依原計畫為準。

 

變更內容示意圖 ( 變更編號 5 、 6)

變更編號 5

比例

變更編號5-1

變更編號5

註:凡本次變更未指明變更部分均依原計畫為準。

變更編號 6

比例

 

 

 

變更編號6-1

 

變更編號6

註:凡本次變更未指明變更部分均依原計畫為準。

 

變更內容示意圖 ( 變更編號 7 、 8)

變更編號 7

比例

變更編號7-1

變更編號7

註:凡本次變更未指明變更部分均依原計畫為準。

變更編號 8

比例變更編號8-1

變更編號8

註:凡本次變更未指明變更部分均依原計畫為準。

 

變更內容示意圖 ( 變更編號 9 、 10)

變更編號 9

比例

變更編號9-1

變更編號9

註:凡本次變更未指明變更部分均依原計畫為準。

變更編號 10

比例

變更編號10-1

變更編號10

註:凡本次變更未指明變更部分均依原計畫為準。

變更內容示意圖 ( 變更編號 11 、 12)

變更編號 11

比例

變更編號11-1

變更編號11

註:凡本次變更未指明變更部分均依原計畫為準。

變更編號 12

比例

變更編號12-1

變更編號12

註:凡本次變更未指明變更部分均依原計畫為準。

 

G4 車站出入口 (2) 、 G10a 車站土地使用計畫示意圖

G4 車站出入口 (2)

比例

G4

G4

G10a 車站

比例

 

G10a

G10a

G12 車站土地使用計畫示意圖

G12 車站

比例G12

G12

 
■第二階段都市計畫變更內容
第二階段都市計畫變更內容明細表 (面積單位:公頃)

編號

位置

變更內容

變更理由

備註

原計畫
( 面積 )

新計畫
( 面積 )

1

文心路與中港路交叉路口附近

新市政中心專用區 (0.6788)

捷運系統用地 G9-1

(0.6788)

 

配合本捷運建設計畫 G9 車站出入口、相關附屬設施之佈設所需用地,以及未來捷運藍線於本車站共站轉乘須預留捷運所需之佈設空間。

1.G9 車站出入口 (1) 。依目前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路網之規劃,藍線 B4 車站位於靠文心路西側之中港路及文心路交叉路口,故捷運系統用地 G9-1 除供本捷運建設計畫 G9 車站出入口、相關附屬設施佈設所需用地外,另須規劃預留作為未來捷運藍線共站轉乘所需空間。變更範圍為西屯區惠國段地號 2 、 3 、 3-1 、 5 等 4 筆土地。其中惠國段 5 地號納入捷運系統用地之範圍,係考量土地利用效益與未來連接市政大樓通行使用,且惠國段 2 、 3 地號係本車站佈設相關設施所必要之土地。

2. 係屬私有土地,其開發方式依據大眾捷運法第 7 條規定辦理用地取得及土地開發,即私有土地採協議價購方式取得,經協議不成,得依法報請徵收,並於用地取得後,依大眾捷運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土地開發。

商業區 (0.3672)

捷運系統用地 G9-2

(0.5328)

配合本捷運建設計畫 G9 車站出入口與相關附屬設施之佈設所需用地。

1.G9 車站出入口 (2) 。變更範圍為西屯區惠來厝段地段 237 、 238 、 238-3 、 240 、 251 、 252 、 252-2 與何厝段地號 348-10 、 348-16 、 349-1 、 349-22 、 350-6 、 383-31 、 384-13 、 384-35 、 384-36 、 384-38 、 384-41 等 18 筆土地。

2. 係屬中華民國、台灣省臺中農田水利會與其他私有土地,其開發方式依據大眾捷運法第 7 條規定辦理用地取得及土地開發,即公有土地採有償撥用方式取得,私有土地採協議價購方式取得,經協議不成,得依法報請徵收,並於用地取得後,依大眾捷運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土地開發。

3. 相關協商文件詳附件十。

停車場用地 (0.1656)

註:表內面積應依核定計畫圖實地分割測量面積為準。
 
變更內容示意圖

變更編號 1

 

變更內容示意圖3 變更內容示意圖2

變更內容示意圖1

註:凡本次變更未指明變更部分均依原計畫為準。

 
捌、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之未來

民眾旅運特性及使用大眾運輸之習慣實對於運輸運量有顯著影響,在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尚未營運通車前,為培養未來捷運運量,臺中市政府於 98 年和 99 年陸續推出多條免費 TTJ 公車路線,加上既有之市區公車路線,逐漸形成聯外接駁服務路網。再則,因捷運系統無法提供及戶之服務,未來,針對捷運系統無法抵達之地,也將強化公車服務,進而提供臺中都會區民眾無縫之大眾運輸服務。

捷運系統需有完備之路網才可充分發揮效能,除目前興建中之烏日文心北屯線外,「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路網規劃檢討報告書」已於 98 年 10 完成,後續路網已初步規劃藍線路線起自東海大學經中港路至臺中縣太平,橘線則規劃起自臺中市水湳經貿園區經中清路、大雅路、公園路、三民路、精武路、雙十路、經國路、國光路至臺中縣霧峰鄉,為早日使臺中都會區捷運路網更臻完善,臺中市政府將積極爭取其他路線之興建,期能以都會捷運路網,配合沿線既有都市發展計畫,帶動地方繁榮。

 
玖、聯絡方式
■臺中市政府交通處:
地址:臺中市自由路 2 段 53 號 4 樓
電話: 04-22289111 轉 1661-162 (捷運管理科)
網址: http://traffic.tccg.gov.tw/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地址: 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 48 巷 7 號

電話: 02-25215550 轉 8554 、 8555 、 8556 、 8557 、 8567

網址: http://www.dorts.gov.tw/
 
拾、工程施工進度
一、 土建工程細部設計

本計畫之興建係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負責,土建及其他機電工程細部設計共分 3 個細設標,包括:高架路線段 2 標、北屯機廠 1 標。

目前細部設計顧問公司已完成土建細設 DG01 、 DG02 及 DG03 標相關測量、鑽探及管線試挖等配合工作,並提送土建主體工程細部設計期中成果,後續將配合核心機電系統標作業提送土建期末設計成果,並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公開招標。

二、土建先期工程工

1. 管線遷移 :

  有關管遷工程招標作業,北捷已於 98 年 11 月完成公開閱覽,刻正進行修正,後續將配合交維計畫及環差審查時程,上網公告招標。 另 管遷工程交維計畫,已提報本府 3 月 18 日 交通維持計畫審查,北捷局正針對審查意見進行修改,近期內再行提報本府交通維持計畫審查。

2. 路樹移植 :

「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 CJ904A 植栽移植工程」於 98 年 8 月決標。植栽 移植作業已於 99 年 1 月完成臺中縣建國路中央分隔道及人行道路樹移植全部 891 株喬木移植工作;臺中市則考量節氣因素,於 99 年 2 月 4 日始動工執行路樹修枝、樹身包紮等前置工作, 2 月下旬將先行移植受節氣影響較大的樟樹、桃花心木、楓香、光臘樹等樹種。

目前 3 月份已修枝至文心路三段路段,且完成舊社公園 64 株樹種內移,另進行南苑公園樟樹移植至忠明高中工程。 4 月份起配合節氣移植華盛頓椰子至本府指定地點。全路段之路樹移植 預計 99 年 7 月完成。
3. 車站公共藝術造型設計 :

臺中市政府已於 99 年 2 月 4 日召開「臺中捷運車站造型、全線景觀及公共藝術工作小組啟始會議」,針對車站造型與景觀設計進行研商,並完成委員分組。另已於 3 月 25 日與 26 日召開「臺中捷運車站造型、全線景觀及公共藝術工作小組會議」,針對車站造型相關議題進行研商。

捷運車站造型將朝可呈現臺中意象之方向設計,期使捷運成為臺中都會區重要之特色,進而吸引外縣市民眾搭乘。
三、機電系統工程
 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之機電系統屬中運量系統,系統型式採開放式系統辦理招標(即鋼軌鋼輪、膠輪均可投標)。機電系統工程招標作業已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於 98 年 11 月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並於 99 年 1 月 22 日辦理公開招標上網公告,預定於 99 年 5 月開標。
四、場站聯合開發進度
1. 臺中市政府分別於 99 年 2 月 5 日、 99 年 2 月 24 日召開捷運建設推動小組第三次會議會前第二次、第三次協商會議,研商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投資人須知,及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投資契約書事項。目前已完成前述文件內容草案,嗣後提捷運建設推動小組審議。
2. 為利場站聯合開發作業順利,已陸續舉辦「 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工程用地土地開發協議會及土地協議價購暨地上物拆遷補償協議會 」,邀請該場站地主進行說明 : G11 站 3 月 17 日、 G5 站 3 月 23 日、 G8 站 3 月 25 日、 G8a 站 4 月 7 日。至 G9(1) 站、 G9(2) 站則俟查估作業完成後,儘速召開。並接續辦理投資人進場事宜。
 
拾壹、常見問答集
問題 1 :烏日文心北屯線路線規劃?高架化還是地下化?車站位置?
一、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之路線規劃:
  東起北屯區松竹路二號橋附近,沿松竹路西行跨越台鐵再左轉至北屯路,沿北屯路至文心路四段路口前右轉文心路,沿文心路、文心南路,經中山醫學大學後方空地轉建國北路至大慶街口附近,續沿建國北路(鐵路北側)跨越筏子溪後進入高鐵臺中站區。
二、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採高架化方式興建。
三、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之車站位置:

場站

場站位置概述

北屯機廠 ( 含 G0 站 )

北屯機廠位於松竹路與松竹二號橋交界附近、旱溪西側,而 G0 車站位於北屯機廠範圍內西北側

G3

松竹路與舊社巷交叉路口附近

G4

北屯路上,鄰近舊社公園

G5

文心路與興安路、天津路交叉路口附近

G6

文心路與崇德路交叉路口附近

G7

文心路與大雅路交叉路口附近

G8

文心路與河南路交叉路口附近

G8a

文心路與櫻花路交叉路口附近

G9

文心路與臺中港路交叉路口附近

G10

文心路與大業路交叉路口附近

G10a

文心路與向上路交叉路口附近 (圓滿戶外圓形劇場)

G11

文心路與五權西路交叉路口附近

G12

文心路與文心南五路交叉路口附近,鄰近南苑公園

G13

建國北路與永順路路口附近,鄰臺鐵大慶站

G14

建國北路上,鄰近臺中生活圈二號道路 ( 臺中縣 )

G15

建國北路、興華街 64 巷附近 ( 臺中縣 )

G16

建國北路與光日路交叉口附近 ( 臺中縣 )

G17

臺中「高鐵車站專用區」內 ( 臺中縣 )

 

問題 2 :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何時動工?何時完工?

本計畫已經於 98 年 5 月 13 日奉行政院正式核定, 98 年 10 月起辦理先期工程(包括管線遷移及路 樹 遷移工程)施工,主體工程將俟用地取得作業完成後全面展開,預計於 99 年全面動工。若一切順利,預計約民國 104 年完工,民國 105 營運通車。
 
問題 3 :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總建設經費?是否已經編列相關預算?
一、 本計畫總經費約 513.90 億元。
二、本計畫已配合編列相關預算,編列情形說明如下:
 

本計畫於 93 年經行政院審議原則同意後,中央即編列 5.68 億元辦理規劃、設計等作業,目前已進入土建工程細部設計階段。

 

98 年中央再行編列本計畫工程預算 10.02 億元,準備辦理本計畫動工, 99 年中央則編列 574,750,000 元補助本計畫。另本府已於 95 年、 96 年編列北屯機廠區段徵收作業基金約 46 億元、 97 年亦編列 14 億元辦理主線段用地取得, 99 年則已編列 9.9 億元之建設經費(業經本市議會審查通過)。

  後續中央、本府及臺中縣政府將視實際工程進度分年編列預算,推動捷運建設。
 
問題 4 :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用地如何取得?
一、法源依據:
  依大眾捷運法第 6 條:「大眾捷運系統需用之土地,得依法徵收或撥用之。」以及第 7 條:「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及其毗鄰地區辦理開發所需之土地,得依有償撥用、協議價購、巿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方式取得之;其依協議價購方式辦理者,主管機關應訂定優惠辦法,經協議不成者,得由主管機關依法報請徵收。」規定辦理。
二、北屯機廠(包含 G0 及 G3 站)之用地取得:
   採區段徵收方式,由本府地政處(地用科)辦理。
三、主線段之用地取得:
  ( 一 ) 場、站用地:
  具聯合開發潛力之場、站,將以聯合開發為目標;倘若聯合開發不成,再以協議價購或一般徵收取得。
  ( 二 ) 轉彎段用地:
  採一般徵收方式取得。
   
問題 5 :什麼是聯合開發?為何要做聯合開發?辦理程序?
一、何謂聯合開發:
  類似民間的土地合建案,也就是地主提供土地、投資人提供建設資金、政府機構提供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獎勵之容積,並在聯合開發主管機關(臺中市政府)監督之下,進行捷運場站用地及其毗鄰土地之開發作業。開發完成後,依地主土地價值、投資人投入成本、政府投入之獎勵空間比例,共同分配開發後之建物。透過開發計畫可使投資人、地主之本益比大於一,而政府又能無償取得捷運設施所需之用地,共同創造投資人、地主及政府三贏之開發模式。
二、辦理聯合開發原因
  ( 一 ) 有效利用土地資源。如果只為取得捷運必要設施,蓋 2~3 層建築物,上空未能讓土地資源發揮最大效益。
 

( 二 ) 提供地主於徵收補償外的另一種選擇,建立合作開發模式。

 

( 三 ) 節省政府用地徵收經費,並藉由開發利益回饋挹注捷運建設財源及營運成本,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 四 ) 良性引導民間資金,建立正常投資管道。
三、聯合開發辦理程序:
  基地遴選 → 變更都市計畫 → 研擬聯合開發內容、建築規模、權益分配文件、徵選文件 → 與地主召開聯合開發協調會 → 地主願意參與聯開 → 簽訂土地聯合開發契約 → 優先徵詢地主開發意願 → 公開徵求投資人 → 簽定投資開發契約 → 進行開發 → 產權登記及交屋。
  若地主不願意參與聯, 則由主管機關依規定協議購買,若協議不成,則依法報請徵收。
問題 6 :臺中市有哪些捷運車站要聯合開發?開發內容為何?

一、 臺中市聯合開發場站共計 7 站( 8 處),分別為:

 

G3 (松竹路與舊社巷交叉路口附近)、 G5 (文心路與興安路、天津路交叉口附近)、 G6 (文心路與崇德路交叉路口附近)、 G8 (文心路與河南路口交叉路附近)、 G8a (文心路與櫻花路交叉路口附近)、 G9 ( 1 )(文心路與中港路 1 號出入口)、 G9 ( 2 )(文心路與中港路 2 號出入口)、 G11 (文心路與五權西路交叉口附近)。

二、開發內容與方式:

  初步評估仍以集合式住宅、 商用不動產(包括:辦公室、商務飯店、百貨公司、購物商場、商店街、美食中心等等)為主,現正由臺北市政府進行初步概念設計,實際開發計畫須俟公開徵求投資人後才能定案。
 
問題 7 :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是否會延伸至大坑?
考量彰化市與台中縣、市往來密切,且大坑地區為風景區,具多元遊憩資源及地方產業觀光價值,為配合整體大眾運輸路網興建時程,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於 95 年著手辦理「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延伸至彰化及大坑地區之可行性評估」計畫。

有關捷運系統延伸大坑地區之可行性,經前揭「台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延伸彰化及大坑地區之可行性評估」報告指出,大坑地區平、假日遊憩旅次特性差異大(假日、平日比為 5 : 1 ),延伸線至大坑地區運量僅增加 4000~6000 人次 / 日。目前已納入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遠期路網規劃,未來將視運量需求運量增加情形,檢討延伸計畫之興建期程。

 
問題 8 :捷運為什麼不地下化?
捷運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緣於民國 79 年省政府辦理之「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規劃」,迄今年 5 月奉 行政院核定原則同意,臺中縣、市民眾已歷經近 20 年之漫長等待。
依 93 年 7 月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辦理之「優線路線綜合規劃報告」成果:「 … ,尤其地下型式之經濟益本比小於 1 ,顯示地下型式建設不具經濟上之可行性,優先路線應以高架型式為建議之興建型式。」。
由於經濟效益(益本比, B/C )是否大於 1 為行政院經建會審查重大建設之重要依據: 本計畫「地下化」方案經濟效益僅 0.98 ,代表效益小於成本,不具經濟效益,中央恐不會核定「地下化」方案。【註:經濟效益是指對計畫的外部效益,如時間成本的節省或肇事率的下降等,通常經濟效益益本比小於1的計畫,代表計畫「不具效益」,中央通常不會核准辦理】。
本計畫於民國 93 年 10 月 11 日經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第 1190 次委員會議審議結論原則同意辦理,同時正式定名為「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審議結論摘要如下:「本計畫辦理方式依林前副院長於 92 年 8 月 28 日召開之財經協調會談第 2 次會議裁示(略以:本計畫因自償率偏低,由政府編列公務預算辦理):由政府編列預算辦理。惟本計畫經營比大於一,營運採 OT 方式,請交通部於設計階段,確定 OT 業者」;行政院並於 93 年 11 月 23 日核定。

97 年 4 月臺中市政府曾對改採地下化仍抱持一線希望,要求高鐵局重新評估本計畫改採地下化方案之可行性,惟評估結果:

1. 就時程而言,若改採地下化興建,必須依照大眾捷運法規定重新報院核定。此外,還需辦理環境差異分析重新送請行政院環保署核定,基本設計、細部設計等相關作業也須重新辦理。假若前述作業順利,後續仍須進入大捷法第 14 條之報核程序及設計作業,預估自大捷法第 14 條作業通過後 11 年半始可能達到通車目標 ( 至少將延誤 11 年半 ) 。

2. 以預算而言,依 95 年 9 月物價水準並考量近期營建大宗物資飛漲之影響,初步估算本計畫若改採地下化( 15 站、 10 列車),所需經費將高達 1,100 餘億元,亦無法保證行政院會同意依此預算核定興建本計畫,倘若奉行政院核定,仍需再度面臨相關作業及預算編列問題。等待與爭取十餘年之後,最終恐還是要面臨臺中沒有捷運之風險。為避免市民遙遙無期的等待,甚至期望落空,本府及本市議會在無奈之中,才勉強接受高架之計畫。本計畫經「優先路線綜合規劃報告」評估,建議採高架化方式興建以符合財務分析及經濟效益,並於 93 年 10 月 11 日經行政院經建會第 1190 次委員會議審議結論原則同意辦理。
 
更新日期:2010-4-21 19: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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