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出租住宅 首批181戶明年中推出

更新日期:2010/06/23 04:11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昨天重談推動公有出租住宅案,及籌設市營物業管理公司等配套,規劃明年6月底前,以捷運聯合開發的市有房屋,有條件出租給市民,房租以不超過當地行情8成為原則。

 

市長郝龍斌表示,首批以捷運聯合開發的新莊線先嗇宮站(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五段與光復路口)、行天宮站(台北市松江路與民權東路口)及新店線新店站(新店市北宜路與新店路口)為主,市政府共分回181戶,「只租不售」。

 

市府都市發展局副局長邊子樹說,承租資格擬限定無自有住宅的單身、新婚或育幼家庭,年齡20至40歲、總收入100萬元以下、設籍台北市一定年限等,租期2年一簽,最長暫定6年,明年2、3月公布辦法及受理申請,6月底前進住,租金會低於區域行情2、3成。

 

副市長林建元表示,市府明年編列預算,爭取市議會審議通過,及國有財產局、教育部、台北縣政府投資,成立物業管理公司提升出租住宅的經營管理品質。

 

邊子樹說,市府規劃文山區萬芳社區與政大二期重劃區(政大附中附近),內湖區康寧街三段(近捷運湖州站)與大湖公園(近捷運大湖公園站)等6處基地,興建200戶公有出租住宅。

 

邊子樹表示,明年編列預算及設計新建小坪數房屋,2012年施工,2014年完工入住,格局以套房10坪、2房16坪、3房22到24坪,短期目標2013年增加出租住宅達1000戶,長期達全市住宅總量5%。

 

邊子樹指出,全市住宅總量89萬7000戶,該局管理國宅與社會局管理中繼住宅共約5800戶,占全市0.65%,要擴增到5%,將近4萬5000戶,「下屆市長任內很難達成」;外國出租住宅占住宅總量比例,美國約5%、英國約9%、德國約16.2%、荷蘭(全歐最高)約35%,市府作法是參考美國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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