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9日電)新電價公式拍板定案,最快4月實施,為促使用電戶節約能源,既有夏月電價還是會照原先機制實施,經濟部長鄧振中今天表示,無論台電怎麼收,都不會超過合理利潤上限5%。
朝野立法院黨團今天簽署協商結論,電價費率設漲幅上限,半年漲幅不得超過3%,全年累計調幅不超過6%,合理利潤投資報酬率為3%到5%,約105億至174億元,有累積虧損待彌補時,投資報酬率上限5%,全數彌補累積虧損。
針對新電價公式納入緩漲機制,台電董事長黃重球認為,儘管對台電而言不夠公平,但就經濟部來說,一方面要照顧台電,一方面也要考量物價對工商業、民眾的衝擊。
鄧振中樂觀看待新電價公式可望於本會期通過,預計最快4月上路,電價採半年調整1次,未來每年4月、10月將各調整1次電價,加上夏月電價,等於一年要調3次電價。
值得注意的是,台電以往在6月至10月實施夏月電價,漲幅13%起跳,最高調漲25.1%,外界關切新電價公式上路後,夏月電價是否繼續實施,經濟部國營會副主委吳豐盛表示,還是會維持夏月及非夏月機制。
外界質疑,夏月電價較非夏月電價貴,新電價公式中已設有合理利潤為3%至5%,未來是否有超收的疑慮,鄧振中表示,主要希望用經濟手段讓大家盡量節約用電,但無論台電怎麼收,都不會超過合理利潤上限5%。
黃重球強調,未來在調整電價時除了會考慮前半年、後半年燃料走勢,也會考量夏月電價因素進行整年平均。
另外,考量推動再生能源應由所有用電戶分攤,新版電價公式納入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吳豐盛表示,若每度電要加收0.01元,每月用電400度就需多支出4元。
因現行電價並未另徵收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機制,過去主要由台電吸收,黃重球指出,繳交金額視再生能源推展進度而有所不同,99年為8億元,隨著再生能源躉購量增加,103年已增至19億多元。
根據台電資料顯示,截至103年為止,累積虧損為1935億元。10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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